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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拍卖会上竞拍下的房子咋不属于自己呢?

2023-06-21 阅读次数: 栏目:廉政文化

本文转自《今日头条》.作者:四无一有

2023年6月10日,吉林市丰满区旺起镇居民曲桂波向媒体反映说,他因一起物权保护案,与原亲家韩春利闹上了法庭。在手中握有多份确凿证据的情况下,本以为这案子保赢,万没想到法官不采信他提供的证据,竟然判他输了,他不明白法官为啥如此判案。

曲桂波说,他与韩春利原来是姻亲关系(双方子女登记结婚一年后离婚)。2021年,韩春利以经营养殖业为由,与吉林市天阳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阳公司)协商,租用天阳公司要拍卖的房屋和场地,当时天阳公司要求韩春利每年给付50万元租金,韩春利坚持要给30万元,双方未达成一致。在此期间,韩春利找曲桂波去和天阳公司谈租赁的事宜,曲桂波和天阳公司经协商一致,由曲桂波经拍卖程序购买天阳公司欲拍卖的房屋和场地。但当曲桂波与天阳公司达成购买意向后,韩春利却在未经曲桂波同意的情况下,强行进入曲桂波经拍卖程序购买的天阳公司拍卖的房屋和场地进行经营使用。当时因双方为亲属关系,曲桂波没有及时清理韩春利,但已明确告诉韩春利,该房屋和场地要转让他人,要求韩春利及时搬出房屋,不许韩春利在曲桂波平整的场地上种植作物。2022年春,韩春利非但不搬出房屋和场地,还强行将10几公顷的场地进行种植,双方发生争议。曲桂波说,他曾通过协商及政府部门和公安机关调解,均没有解决。于是,他被迫依法向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起诉韩春利,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支持他的请求。

曲桂波对记者说,2023年4月3日,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立案后,依法进行了审理。但庭审中,法官对他向法庭提供的多份诸如《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交款协议书》、天阳公司为他开具的交款《收据》、吉林银行的业务记录、吉林市房地产管理局为他颁发的房权证,以及当时他报警后,公安机关的出警、调解证明等确凿证据不予采信,最后驳回了他的起诉。

记者在曲桂波提供的《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3)吉0203民初808号”上看到,里面有“曲桂波提供的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交款协议书、交接单、拍卖公告、收据、执行裁定书等不足以证明曲桂波为案涉土地和房屋的权利人。综上,曲桂波未提供有证明力的证据证明其为案涉土地和房屋的权利人,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曲桂波应承担不利的后果”字样。

曲桂波说,我提供的证据全都不采信,连公安机关的证明都不采信,那法庭还要啥证据?

曲桂波还说,他相信法律,但个别法官他不相信。人民法院制作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传票等法律文书,应该是庄严、准确、一丝不苟的,但龙潭区人民法院的裁定书却出现低级错误,后又补正。

曲桂波表示,他相信法律会给他一个公正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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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桂波向法庭提供的证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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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桂波向法庭提供的证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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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桂波向法庭提供的证据(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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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桂波向法庭提供的证据(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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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桂波向法庭提供的证据(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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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桂波向法庭提供的证据(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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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桂波向法庭提供的证据(7)